华为公司财务总裁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引起世界对华为产品安全性的再度关注。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安西普称,很担心中国政府要求科技企业与情报部门合作,如通过安装“强制后门”以得到加密数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回应说,这种猜测非常荒谬,因为从来没人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华为是如何影响了他们的国家安全,中国法律法规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可以强迫企业安装“强制后门”。
发言人可能忘记或者有意忽略今年7月英国监督机构“华为网络安全评估中心监督委员会”的第四份年度报告。该报告称,“发现了华为工程流程中的缺陷,暴露了英国电信网络面临的新风险”,并“给英国国家安全带来风险”。《华尔街日报》随后报道,华为发声明承认此番监督发现了该公司工程流程中有待改进的一些领域。
发言人所说显然掩饰了一个关键的体制问题,在中国,实际上不是法律如何授权政府作为,而是政府(党委)可以操纵法律如何作为。对这个体制性问题,西安律师段万金曾质疑:美国联邦调查局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苹果公司提供iPhone开锁密码遭到拒绝,但如果中国国安部门要求华为配合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华为“有法律依据抵抗吗?他们有司法机制抵抗吗?”如此又如何能让使用华为产品的其他国家公民有安全感呢?
在最近召开的G20峰会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规则导向,为国际贸易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规则和制度环境”。然而,一党专制的中国,党国一体,党的政治权力高于法律效力,规则导向必须服从党委导向。曾在香港中联办工作过的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强世功明确说过,中国宪法“不享有最高法律的权威地位”,在中国宪政秩序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是中共这个“事实上的主权者”,而党章就是中国的“隐秘性宪法”。
企业被一党专政裹挟
可见,国际社会多年来诟病华为产品可能隐藏有“强制后门”或者“特洛伊木马”,其实就是对中共以“隐秘宪法”统治国家、管理社会和企业的担忧。然而,隐秘者,非法也,法律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公开性。公元前536年,郑国宰相子产将自己所制订的刑书(法律)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当时反对铸刑书的人说:“先王议事有制,不为刑辟,惧民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法律的公开性,导致了普通老百姓有法可依而且可以抗辩。在中国,一党专制,不允许实际的反对党存在,也不允许有批评共产党的“妄议”存在,党以名为“隐秘宪法”、实为黑箱操作治国,其“威不可测”的政治权力如何能让其他自由民主的国家放心?
今年上半年,另一家通讯巨头中兴因涉及违规出口伊朗产品被罚款数亿美金,有中国官媒指摘中兴是“因为违背契约精神而必须买的单”,如果不是中国政府出面挽救,结果更不堪设想,并告诫中兴,“要有国际范,不要当巨婴,不要用商业利益来裹挟政府”。其实,是中共体制这个政治巨婴裹挟了中国企业,无法可依,无诚信可讲,使中国企业在国际社会要么为虎作伥,要么替中共背黑锅。中共体制不改,中国企业面临的政治风险难消,要成为国际模范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