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美国也刚出了个“昆山龙哥”案 警方处理干净利落
近日,江苏昆山宝马男被电动车主反杀事件,引起了大众对“正当防卫”的热烈讨论。
对于电动车主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大家存在较大争执。
在种种声音当中,我们看到有两个词汇出现的频率相当高——
“不退让法则”和“城堡法案”。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两者,在美国同样饱受争议,最近一起“Uber司机杀人被判无罪”的新闻,再次将“不退让法则”推上风口浪尖……
据《每日邮报》报道,当地时间8月28日凌晨,美国佛罗里达州波尔克郡(polk county)发生一起枪杀事件——
37岁的Uber司机罗伯特·韦斯特莱克(RobertWestlake)从温特黑文(Winter Haven)的格罗夫酒吧(Grove bar)送一名醉酒乘客回住所。
途中一辆皮卡突然从对向车道强行别车,Uber司机罗伯特被逼停,而后两人发生争执。
(图源:Daily Mail)
当时,皮卡司机跳下车,手里拿着一个黑色不明物体,对着Uber司机罗伯特喊道:
我有一把手枪,你想让我xx的朝你开枪吗?
(视频截图,图源:Daily Mail)
话音刚落,就只听一声枪响,皮卡司机倒地。
原来是Uber司机抢先向这位皮卡司机开枪,击中了对方胸部。
(左图为Uber司机,右图为被射杀的皮卡司机。图源:Daily Mail)
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现场视频:
皮卡司机倒下后,Uber司机罗伯特立即拨打了911,并下车对皮卡司机做心肺复苏,但皮卡司机已当场死亡。
经警察调查结果,皮卡司机名叫杰森·博克(Jason Boek),现年34岁,有一个正在读幼儿园的儿子,职业是理发师。
(图源:Daily Mail)
而杰森手上拿的黑色不明物体其实是手机,警方从杰森手机的聊天记录中发现,当时他正跟女朋友杰西卡·马扎蕾拉(Jessica Mazzarella)吵架,并跟踪女朋友去了酒吧。
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帮助乘车女子茉莉(Jasmine)上了Uber司机的车,误以为自己的女朋友跟“情敌”跑了。
(杰森和他女友的聊天记录,图源:Daily Mail)
杰森一路跟踪Uber司机,而后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杰森遭Uber司机枪杀。
开枪射杀的这位Uber司机罗伯特也不是一般人,他刚从警察学院毕业,平时还兼职做保安人员,不仅拥有武装保安执照,还获得了隐秘持枪证。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Uber司机的行为完全合法。
事后Uber司机罗伯特告诉NBC,他并不想开枪打死这名男子,但他觉得如果不开枪,自己可能会丧命。
而这名叫杰森的男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皮卡司机杰森,图源:Daily Mail)
警方在对其进行搜查后,发现他持有一根冰毒管;
2016年6月,杰森犯下重罪,目前正处于保释期内;
且驾照被吊销,案发时属于无证驾驶。
看来这位皮卡司机杰森妥妥的“佛州龙哥”一枚啊。
当地时间8月29日,波尔克郡(polk county)警长格雷迪·贾德(Grady Judd)针对此次事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视频截图,图源:Daily Mail)
他向杰森的家人表示遗憾,并形容这起事件是“完美”和“经典”的案例。
同时警方将Uber司机罗伯特的行为暂定为“正当防卫”。
贾德称:
我可以毫不含糊地告诉大家,他做了正确的事,保护了自己和乘客。
你有权保护自己,这就是制定法律的目的,此次事件可以成为“不退让法(stand-your-ground law)”的经典案例。
他还提到了杰森被枪击前发给女友的短信,称这些短信帮助他认定优步司机的行为是合法的。
(图源:Daily Mail)
警长贾德还称:
我很感激杰森事先告诉我们他的犯罪意图,在书面上,它为Uber司机罗伯特·韦斯特莱克(Robert Westlake)先生创造了一个完美的立场。
目前,美国超过30个州颁布了“不退让法(stand-your-ground law)”。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
当你感到被别人威胁,而公共权力又不能给你应有的保护时,那你就有权使用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视为自卫。
而根据警方认定,Uber司机罗伯特的行为,正是符合“不退让法则”。
贾德最后告诫道:
好人带着枪,他们会朝你开枪的。
Uber公司在事件发生后,发布了一份声明表示:
我们对这一不幸事件感到难过,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
我们公司的政策是禁止司机和乘客在使用Uber应用程序时携带枪支,除非当地法律允许。
前两日,昆山街头发生一起命案:
一名宝马车主和一名电动车主起了争执,宝马车主气愤难当,大打出手,反身回车上拿出长刀砍伤电动车主;
谁曾想,长刀脱落,被电动车主捡了起来,反手捅进宝马男身上,最终宝马男经抢救无效死亡。
电动车主被砍伤,随后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而网上风起云涌,争执激烈——
(以上评论节选自新浪微博)
网友及专家律师都在讨论——在这起人命案件中,电动车主究竟有没有责任?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有人认为,宝马男行径恶劣,毫不讲理,在醉酒情况之下难以保持冷静,这种时刻应该判为“危急情境”,电动车主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而另一方则认为,电动车主在两人争执过程中,砍的那几刀,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范畴,但后面追砍宝马男,就另当别论了。
宝马男往车后逃跑,已经算是放弃行凶,电动车主的追砍行为,可算作是“防卫过当”。
目前两种观点讨论激烈,至于最终结果如何,还是要等法院的审判。
首先,我们先弄明白,哪些情形在美国法律中可以被判定为“重罪”?
伪造一张2000美金的支票;
冒用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
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保费;
盗窃价值1000美金的财物;
携带1克海洛因。
意思就是,你发现有人在你的住所伪造支票,假装是你本人索取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说有人带了1克海洛因到你的住所,你可以一枪打死他不用负责。
(PS:该做法只是作者的极端脑洞,大家千万不要去以身试法)
这一切都是因为美国普通法中的“城堡法则”,使得“住所”在法律上具有独特的地位。
“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进行暴力抵抗。
“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租户长期租住的房屋等,个别州甚至将汽车、船舶、院子和临时下榻的酒店房间也视为“城堡”)。
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入侵者跑出“城堡”,这时你追出去打他,或者开枪射击在“范围之外”的他,就属于攻击行为了。
(上文法律知识来源知乎用户@王瑞恩,已获得作者授权)
美国独特的自卫法案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美国“防卫杀人”变得有些“容易”,在“不退让法”和“城堡法”的保护下,有时候,暴力来得太“快”。
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公民可以肆无忌惮的“防卫杀人”,因为在刑事责任之外,还有民事部分。
自卫杀人之后,或许不会被警方逮捕,不用坐牢,但死者家属可以打赔偿官司,不管结果是输是赢,或是和解,最终的赔偿金额都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倾家荡产。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有无“自卫法”的庇护,暴力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果有人辱骂你,不要与他对骂撕扯;
如果有人攻击你,第一时间躲开,报警处理;
如果有人抢劫你,不要与他缠斗;
如果有生命危险,第一件事是保护自己;
最近这两起反杀事件发生时间很接近,两者也有许多共同之处。
1.被反杀者都比较暴戾;
2.身上都有犯罪记录;
3.都是主动寻衅滋事被反杀;
不同的是,一起发生在国内,一起发生在美国。
身处地球两端发生的类似事件,有的只是不同的处理方式吗?
审判结果呢?会一样还是截然相反?
我不知道。
来源:kwcg.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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